自7月15日《强对流(大风)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印发后,该项工作已在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等7个试点省份气象局取得阶段性进展。
黑龙江省局打造 “一基础、三平台、三支撑、五能力、五机制”强对流(大风)监测预警服务模式。该省统筹综合观测布局,以“分类强对流预报”和“强对流预报短期化”为业务发展方向,完善大风灾害防范应对法规和标准,推动政府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哈尔滨、绥化、齐齐哈尔等大风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示范市。
上海市局衔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十四五”规划,与相关省局共同制定《泛长三角强对流(大风)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示范区建设方案》;与相关部门、行业深化不同场景的大风风险预警服务,以数据、技术、系统、机制为发力点,嵌入城市运行管理指挥系统。
江苏省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规划并启动观测站网建设,通过对近期强对流天气的复盘,开展强对流(大风)省-市县扁平化流程优化和试验,建立流域联动共享机制;发挥南京创新研究院技术支撑作用,提前开展强对流灾害风险普查,强化政府决策指挥能力。
浙江省局将大风等强天气应急联动融入基层网格治理体系,推动与省防办联合发文,参与极端天气灾害短临预警分析应用试点;与省科技厅开展联合攻关,建立雷暴大风、冰雹和龙卷等灾害天气智能识别模型,开展高时空分辨率强对流大风预警和智能推送。
山东省局做好强对流(大风)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以汛期服务作为检验方式,升级预报业务支撑平台,将降水、气温和强对流客观方法预报产品接入省气象业务一体化平台共享。
湖北省局争取政府重大项目支持,将强对流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项目;设计强对流(大风)观测方案,发展强对流分类识别预警技术;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高级别预警应急响应机制,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强对流(大风)预警服务,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指南(试行)。
广东省局发展龙卷监测预警业务,与应急部门共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建筑行业、旅游高风险区的雷暴大风快速靶向发布流程;实施《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联合文旅、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玻璃栈桥、滑道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灾害防御。